COMPLAINT PROCEDURE

申訴辦法

對本公司服務有任何疑義,歡迎提出申訴;我們將以保密原則儘速受理並妥善處理。

最後更新:2026-09-21

若您對本公司的服務有任何疑義或需要申訴,歡迎透過以下管道提出,我們將儘速受理並妥善處理。

本公司申訴管道

  • 電子郵件:service@apexrc.com.tw
  • 服務專線:0909-117-869(週一至週五 09:00–18:00)

外部申訴管道

  •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
  • 勞動部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

適用對象

  • 透過本公司登記求職、接受媒合之求職者。
  • 委託本公司招募、派遣或提供人資服務之求才企業。
  • 由本公司擔任雇主之派遣、約聘與名義雇主(EoR)受僱人員。
  • 其他因本公司業務而權益受影響之利害關係人。

受理與處理流程

  1. 提出申訴:以電子郵件、電話或書面(郵寄至桃園總公司)提出,請敘明姓名、聯絡方式、事件經過與訴求,以利查證。匿名申訴本公司仍會受理,但可能無法回覆處理結果。
  2. 受理確認:本公司於收到申訴後 3 個工作日內確認收件並登錄,指派非當事之主管負責處理。
  3. 調查與回覆:查證相關事實與紀錄,必要時與申訴人及相關人員訪談;原則上於受理後 15 個工作日內以申訴人指定之方式回覆處理結果,情形複雜者將先行說明並延長處理。
  4. 改善與追蹤:申訴成立者,本公司將採取改善措施(包括更正作業、退還不當收取之費用、內部懲處等),並追蹤後續是否落實。

保密與不利處分之禁止

  • 申訴內容與申訴人身分僅限處理所必要之人員知悉,本公司負保密義務。
  • 本公司不因您提出申訴而拒絕提供服務、影響媒合機會,或對受僱人員為任何不利處分。

外部申訴管道(補充)

  •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(台北辦公室所在地主管機關)。
  • 如涉及詐騙或不法行為,請撥打 165 反詐騙專線或向警察機關報案。
本辦法依《就業服務法》第 40 條及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》訂定,最後更新:2026-09-21。